提问: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公司接下来可能进行生产线的技术改造(新设备,新软件系统等),目前初步会投入400万元,整个改造项目预估投入1200万元,请问我这个情况能申请技术改造的事后补助吗?如果可以,需要提前备案吗?去哪个部门或者网站备案呢?谢谢!

  回复:您好!您在我委公众网政民互动“咨询建议”栏目提出的技术改造的备案咨询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2015年11月16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明确奖补对象为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要求开展技术改造且取得新增财政贡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对奖励条件、奖励标准以及办理程序均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您公司可根据自身条件按照文件要求向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你公司的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财政资金必须提前在技术改造监测系统进行备案。如您公司项目属于须由省备案的本省工业、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可在我委公众网网上办事中选择“须由省备案的本省工业、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登录技术改造监测系统进行办理;如属于地市备案的项目,也可在登录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后选择所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