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清远市清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单方面解除售电合同
受理编号:  20171024-5296-127954
您的姓名:  张生
信件主题:  与清远市清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单方面解除售电合同
来信时间:  2017-10-24
回复时间:  2017-10-25
来信内容:  我司在2016年与清远市清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洽谈售电合同并签字盖章, 1、签字盖章时合同年限是空白的,签字盖章后清能售电公司用笔在合同年限上 写了三年,当时所给优惠极少。 2、今年我多次找清能公司要求提高优惠力度,对方不同意,我找对方公司要求解除售电合同,对方也不同意 现在我想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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