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卫生计生局(委): 

  为促进优秀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17〕633号)要求,请组织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生产企业或服务提供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按要求填写《目录》申报书,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民政、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及服务名单,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函,连同申报材料于2018年2月5日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时抄送省民政厅、卫生计生委(含申报材料各1份)。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民政厅、卫生计生委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按要求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17〕633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员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郑劲松,电话:020-83133314;

 省民政厅 刘露,电话:020-83340636;

 省卫生计生委 黄捷霞,电话:020-83134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