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韶关将坚持把发展实体经济作为经济建设的首要任务。1月17日,韶关市向社会各界介绍了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韶关市政府2018年第1号文,即《韶关市促进新兴支柱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文件明确表示,六大新兴支柱产业投资项目落户韶关,最高可获1000万元投资奖励。为兑现相关政策,韶关今年共安排相关资金9亿元以上。 

  为促进韶关市先进装备制造、旅游文化、大数据、商贸物流、医药健康、现代特色农业等六大新兴支柱产业的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韶关市制定了上述措施,涉及投资落户奖励、财政贡献奖励、项目融资扶持、技术创新支持、项目建设保障、创优企业服务等多个方面。根据该措施,对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且建成投产的新兴支柱产业项目,按其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1%给予项目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同时,对于优质项目还将给予叠加奖励,最高也可达500万元。对于投资金额大于5亿元、营业收入大于15亿元、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大于1500万元的重大投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特殊政策支持。项目引荐者也可获得最高150万元的奖励。 

  在财政贡献奖励方面,新设企业可获得地方财政贡献金额的30%、最高500万元的财政贡献奖励。为鼓励新兴支柱产业的原有企业增资扩产和提高效益,其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同比增长10%以上,且增幅金额大于100万元,按其增幅金额的30%、最高500万元给予奖励。项目融资方面,对一定贷款额度的新兴支柱产业项目还给予每年1.5%的贴息,同时给予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0.5%担保费率补贴。技术创新方面,韶关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科技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新兴支柱产业领域的产学研合作、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对企业设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也分别给予10万—100万元的奖补。对满足集约用地要求的新兴支柱产业制造业项目,可按当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 

  为推动新兴支柱产业投资项目落地,韶关将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加快审批工作进度,不涉及省审批的项目,28个工作日必须办结。另外,为做好服务企业工作,韶关市已经启动了“政企通”微信服务平台,并实施了“市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制”和“市直部门与企业沟通协调制度”,今年韶关还将开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力推项目落地建设和投产达效。 

  (南方日报记者:毕式明,通讯员:沈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