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来看的话,参与“洗钱案”的主播李某等与平台方似乎“不言而喻”了。不过,近些年来YY平台有关于“洗钱”“色情”“诈骗”的传闻屡见不鲜,时而被吃瓜群众顶上热搜。虽然真实情况并非有官方披露,但“受害者们”的口诛笔伐与舆情的难以把控,也暴露出YY身为平台方在监管上的失职。
二、直播乱象大盘点,“相同经历”引发公众舆论共鸣?
从计算机、网络、手机与移动网络诞生的那天起,电信诈骗与网络诈骗屡禁不止,总有人想以身犯险挑战国家法律的权威,每年所报道出的案件也不在少数。那么,为什么这起案件会引发热议,冲上热搜。
透过现象看本质,引发人们共鸣的除了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愤恨外,还有一个关键字眼——直播。
这个5G时代,短视频与直播已经渗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娱乐之中,成为除微信、支付宝外又一项“新基建”类应用。由于用户人数之多、日均使用时间之久,与短视频、直播相关的热点自然会引发更高的共鸣。
哪怕“洗钱”所涉及主播、平台与诈骗犯罪嫌疑人三方与普通直播用户相关联度并不大,但在网络诈骗、色情擦边、赌博、带货等直播乱象场景中,不少用户深受其害。相同的经历自然成为大家建立信息联系、观点认同与情感共鸣最好的纽带。
从引诱未成年人刷礼物,到假靳东、假董卿以及假儿子们对老年人的“情感诈骗”,再到众多主播通过色情、赌博、擦边等利用用户猎奇心理获利,以及直播带货的虚假宣传、假货等等现象,“直播乱象”已经深深印进短视频与直播时代人们的“细胞”中。
“直播乱象”所涉及的属于整个行业,YY平台所涉及的“色情”等传闻其他直播平台没有呢?应该说比比皆是。
以仅过去5个月的2023年来说,快手仅1月上半月就封禁“招嫖账户”50万个,这并不累积之前每个月所公布的;斗鱼因色情、低俗内容泛滥,致使5月份网信部门工作组进驻斗鱼,展开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改监督。
这还不包括传统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直播带货每日都在上演的虚假宣传、货不对板、以假混真、投诉难售后难等问题以及一次次“震惊”用户的偷税漏税的金额。其实,无论是主播的个人主导还是公司主导,这种“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行为已经充分体现了他们对法律的轻视、对道德的淡薄与无知。
三、平台方,或成直播乱象的“最大得利者”?
无论是“洗钱”、诱导未成年人刷礼物、直播带货背后的既得利益者除却主播和背后团队外,作为架起用户与主播桥梁的平台或许才是“最大得利者”,这或许也是直播乱象这些“漏洞”一直无法完全修补的原因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主流直播平台中,抖音抽取比例为30%至50%、快手20%至50%、斗鱼30%至50%、虎牙30%至50%、B站40%至50%、YY50%至60%。
以“洗钱案”举例,犯罪嫌疑人诈骗来的账款,如若刷一个亿的礼物,可能有五千万都被YY平台所提成、当了“过路费”,剩下来的一半再由主播与诈骗团伙去分配。可见,直播平台获取的利益有多高。
这也或许就能解释了,斗鱼平台原直播一哥“彡彡九户外”公然开设“赌场”被共青团中央曾公开点名后,斗鱼相关负责人还曾表示,“彡彡九户外”直播间有关行为并非赌博,而是属于商业领域的有奖销售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要抽奖金额不超过五万,就既不违法,也不违规。
此外,斗鱼也是“彡彡九户外”背后公司的股东之一。天眼查App显示,2017年1月18日,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认缴10万元入股武汉九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占股10%。而武汉九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人正是“彡彡九户外”直播成员之一的付海龙,持股该公司90%,但是该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9日被注销。
如若把这些“信息”都融合到一起,是否可以理解成“参赛者”也是“审判员”,其中利益相关已经不言而喻。
不过,最终经都江堰市法院经审理认为,3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最终依法判处付某某、潘某有期徒刑6年。不知道面对法院的判决书,斗鱼相关负责人还能不能再次说出“不违法、不违规”的话。
从这件事情也可以看出平台方“保利益”可能已经超越了道德底线与法律的边界。平台作为既得利益者,一句“监管不当”就能把自身从中“摘出去”,对于受害者群体们来说似乎并不公正也不公平。
四、“监管不利”能否成为平台们的万能模板?
如若平台方们依然保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于未来的社会环境或许将产生更大的影响。
对于乱象中的主播们来说,他们属于带货也好、擦边也罢,核心点无非都是博取流量从而变现。而博取流量的本质就是迎合受众心理,色情、赌博、蹭热点、引诱未成年人都满足了用户们的猎奇心理,欺诈老年人、情感诈骗无非是利用了人心中最柔软的“人性的弱点”。
“各取所需”并不可怕,让人担忧的是“追求刺激”有可能会让社会价值观陷入畸形,让这种异常的、个别的,反倒当成一种社会常态去看。
这并非骇人听闻,传播学中有两个概念,一个是“刻板印象”,我们会误以为直播中的这些现象就是我们社会的常态;另一个就是涵化理论,看这些东西多了以后,潜移默化地我们就觉得社会应该是这个样子。
对于下一代来说,他们会不会认为色情擦边是常态化的,直播带货的剧情、虚假宣传也是常态化的,剑走偏锋、蹭热度、为了利益去突破道德与法律底线也是对的,把违背道德与法律的“赌徒心态”当成自己人生的常态化,似乎想想就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心理学有一个概念叫做“破窗效应”,对于一栋大楼来说,如若每扇窗户都是完好的,基本这栋楼很久都是这种“完美”的状态。不过,如若有一个打破了一扇窗户,则会引来更多人打破其他窗户。
可见,直播平台们不应该“纵容”更多人去打破窗户,牺牲环境去获取利益,再以“监管不利”洗脱;而是应该考虑如何去修补窗户,去维持一个可持续、良性的社会大环境。当然,这对于直播乱象的修复与完全制止,并非直播平台一方可以做到的。
针对直播乱象需要更完善的法律与条例。从《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再到5月1日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国家一直在推动与完善有法可依、有据可判。
法案基本都是从“实践”中来,具有一定的延迟性。想要加快大环境的治理与改善,仍需要主播团队、平台与用户多方的努力。
从目前来看,不少直播内容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不违法却不道德。不过,主播们作为“当局者”在博取流量、PK与完成KPI时,可能并意识不到。这就需要主播背后公司,或者行业成立相关协会以及平台方去督导、教学与培养。
此外,伴随着近些年来网民们素质的提升,“是是非非”都有一定的辨别力。如若遇到不良类型的直播,需要有“监管意识”。仅仅多一步举报,以此循环下去,不良信息将会越来越少。
虽然说,举报和投诉功能一直都在,但通过调查发现,人们在遭遇直播乱象后只有17.86%的人会选择通过报警、投诉和退货等方式进行维权,而剩下的大部分人(82.14%)都是顺其自然、自认倒霉和解决不了。那些采取维权手段的消费者也只有一半得到了妥善满意的解决。
对平台来说,其主体责任是最重的。一是作为既得利益者,把控着主播的分成,也把控着算法的基底与流量的分配。如何能够通过技术做好巡查机制,如何通过分成去流量扶持引导主播们做良向的内容,如何让违规者更快受到惩罚、加重惩罚的代价,这都是平台方需要思考与需要做的。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若平台方们仍以“监管不力”自居,做做“面子工程”的话,从不良类型主播们中所获取到的利益将成为加速自身灭亡的筹码。当一家企业,真正做到以社会责任感为主旋律、以用户体验为核心、以技术做助力,未来大概率会更为科技史与商业史最张扬的那面旗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